各有关部门、老师:
为鼓励、支持我校教师多出高层次的重大研创项目和研创成果,进一步活跃我校研创氛围,提升研创工作水平,根据我校重点高校建设相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将开展我校重点高校建设重大学术交流和重要学术出版物资助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重大学术交流活动资助计划:包括受邀参加国际重大学术会议并做主题发言或受邀参加国际重大创作展览的资助计划。
2、重要学术出版物资助计划:包括重要学术著作和其他出版物的资助计划。
二、申报方式
1、重大学术交流活动资助计划
凡2016年度受邀参加国际重大学术会议并做主题发言或受邀参加国际重大创作展览,且未受到其他重高建资助的教师,均可申报。
(1)国际重大学术会议主题发言资助计划:申请教师需填报《中国美术学院重大学术交流活动资助计划申报表》(见附件一)、提供相关会议的文本介绍资料、主题发言稿及会议主办方提供的正式发言邀请函;
(2)国际重大展览参展资助计划:申请教师需填报《中国美术学院重大学术交流活动资助计划申报表》(见附件一)、提供相关展览的文本介绍资料及展览主办方提供的正式参展邀请函。
2、重要学术出版物资助计划
凡我院教师有已完成但尚未出版的重要学术著作或出版物,且未受到其他重高建资助,均可参与申报。
申请者需填报《中国美术学院重要学术出版物资助计划申报表》(见附件二),并向研创处提交已全部完成的相关学术著作或出版物的书稿一份,所有未完成稿一概不予资助。
三、申报时间及评审
2016年度研创重大学术交流和重要学术出版物资助计划将分两批进行资助,第一批申报时间为:2016年5月9日至5月20日,第二批申报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至9月30日。请申报资助计划的相关教师,在指定时间内将对应材料报送研创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经费管理
各类资助计划确认后即下拨相关经费,经费具体由计财处会同研创处统一发放经费折,经费一次性划拨,负责人签字批准,按照财务制度规范使用。
五、结项管理
自资助开始后一年内,所有重大学术活动及重要学术出版物资助计划的负责人应向研创处提交以下材料:
1、重大学术交流活动资助计划:申报教师需提交本人参加展览或会议的相关照片、论文、出版物等材料一套。
2、重要学术著作和出版物资助计划:提交已出版的学术著作或出版物30本。
联系人:汤文思
联系电话:0571-87164672
科研创作处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