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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7

各有关老师:

  根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和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包括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和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参加年检的项目类别包括: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年度项目等项目类别。

  二、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填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年度检查表》(以下简称《年度检查表》)。

  2、2014年(含2014)之后立项的项目,可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中提交年检资料,2014年之前立项的项目、重大项目及申报重大但转为年度的项目,因未通过系统申报,仍需通过纸质件提交年检表。纸质《年度检查表》需在11月28日前一式两份交于研创处,2014年(含2014)之后立项的项目需在11月28日前完成系统提交。

  3、如有项目重要变更事宜的,需填写《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填写变更表格需有充足、正当的理由,否则不予批准。纸质《变更审批表》也需在11月28日前一式两份交于研创处。

  

                                                     科研创作处

                                                   2016年11月16日


  附件1: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docx

  附件2: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