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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3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文化部决定开展2017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事业法人,内资或内资控股的企业法人等。

  (二)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7岁;

  4.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

  (三)项目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服务文化发展需求,面向以科技创新为主体的全面创新,在文化装备系统提升、文化大数据、“互联网+文化”等领域,以技术集成创新、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为目标,围绕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新业态进行项目培育与推广。

  (四)项目鼓励部地共建和“政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项目。

  (五)项目评审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为20万元左右,申报单位或共建单位一般应有相应配套资金。

  (六)项目的实施期为3年。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通过“文化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进行网报。用户可通过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办事大厅栏目进入申报平台,域名为http://114.255.59.71:8080/cms,操作流程参见网站内操作手册。

  (二)由于我院为可直接向文化科技司申报的单位,各位老师无需在申报平台注册,请直接下载附件《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2017)》,认真填写并确认无误后,电子版发至邮箱wangjy@caa.edu.cn ,同时纸质版及相关附件一式2份送至研创处,由研创处统一上报。

  (三)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请各位老师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王佳阳

  联系电话:0571-87164691

                                                       科研创作处

                                                     2017年4月13日


  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201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