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通知,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3月至6月开展浙江省文化精品扶持工程第十三批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文化浙江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推动浙江文艺创作由“高原”向“高峰”跨越。
二、选题方向和创作重点
1.“中国梦”主题项目:反映中共国产党自成立以来,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谋求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使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丽史诗;展现中华民族在伟大复兴进程中,淬炼而成的坚强民族意志和民族精神,彰显中华民族的时代气节和民族风骨;塑造坚定理想信念,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征程中,自强不息、顽强奋斗的共产党人和人民群众的光辉形象。
2.“爱国主义”主题项目:反映中华民族5000多年的文明史、中国人民近代以来的斗争史、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奋斗史。讲述中华民族历史进程中怀有家国情怀、秉承不屈精神的中华儿女团结奋斗、迎难而上,维护民族独立、反抗外来侵略、建设美丽家园的中国故事和历史故事,塑造可歌可泣、彪炳千秋的民族英雄和仁人志士形象;表现新民族主义革命时期,广大中华儿女和一大批爱国先烈舍身为国,投身革命,献身民族解放事业的英雄史诗;生动展现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各族人民和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为新中国建设、发展和改革开放事业所谱写的华彩篇章。
3.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项目: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重大历史节点,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激发和动员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辉煌业绩,弘扬中国共产党人的革命理想和革命精神;展现人民军队听党指挥,牢记使命,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事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伟业,为捍卫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所建立的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塑造坚定理想信念、充满革命主义理想,对国家和人民的各项事业满怀深情厚谊、顽强奋进的共产党人和英雄人物形象。
4.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题材项目:从5000多年中华文明孕育的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表现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核心思想理念;弘扬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鼓励人们向上向善的思想文化内容和中华人文精神;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展示好中国形象。
5.具有浙江特色题材项目:积极开掘浙江本土题材,创作反映“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在浙江的生动实践,反映“两山”理论指引下,浙江发展开创新模式;表现浙江人民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时代故事、时代先锋、时代气象;表现浙江作为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当好红船精神的忠实守护者、坚定传承者和自觉践行者。
6.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评论项目:推动实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和评论建设工程,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理论,深入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美学精神传承发展,深入开展对新时期文艺热点现象、文艺创作规律和我省重点艺术门类、重要文艺工作等问题的研究。
三、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1.申报主体:各市委宣传部、省级有关单位及在杭有关高校等。各申报主体要认真策划选题,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评审,将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申报上来。
2.申报项目类别:电视剧、电影、纪录片、动漫、舞台艺术(戏剧、交响乐、组歌等)、文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儿童文学等)、文艺理论评论等七大类。
3.项目申报数量:我校最多申报5项。
4.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电视剧、电影、纪录片类别的申报项目已在我省备案,完成剧本或分集大纲,未正式播出或公映;动画片类别的申报项目已在我省备案,未正式播出;舞台艺术类别的申报项目已完成剧本或大纲,未公开演出;文学类别的申报项目已完成创作大纲或全部书稿20%及以上的章节,未正式出版;文艺理论评论类别的申报扶持项目提供详细研究方案。
5.申报项目材料:立项申报表、内容大纲、项目策划书(文艺理论评论研究方案)等书面材料一式13份,有剧本的需提供剧本3份,同时提交刻有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材料;动漫类申报项目需附片花;已在我省备案的影视、动漫、纪录片类项目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合作项目要附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知识产权(立项权、全国奖项申报权)归属于浙江。
6.申报程序:请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浙江省文化精品扶持工程重点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1),《浙江省文化精品扶持工程第十三批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将所有项目纸质材料分类整理并装订,于2018年4月20日前交至研创处;电子材料统一整理汇总到U盘或移动硬盘,表格电子版发至研创处邮箱 kyczc@caa.edu.cn 。
联系人:王佳阳
联系电话:0571-87164691
科研创作处
2018年3月26日
附件2:浙江省文化精品扶持工程第十三批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1:浙江省文化精品扶持工程重点项目立项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