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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和浙江省档案科技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3

各有关单位、老师:

    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和浙江省档案科技项目即日起启动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自主选题项目应根据《指南》第一部分的“自主选题”确定具体研究项目,项目应聚焦影响本地区本行业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前瞻性。重点项目应从《指南》“重点项目”中选择,可在该重点项目研究内容基础上进行适当扩展。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相应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建立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制度,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项目申报

    1.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国家档案局自主选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在研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新项目。

    2.申报自主选题和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立项答辩,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3.鼓励区域、行业内不同单位或跨区域、跨行业的单位联合申报项目。

    4.省档案科技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项目负责人至少有 2 年档案工作实践经验,具备良好的档案管理知识水平;项目主要研究人员至少有 1 年档案工作实 践经验,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水平;项目负责人同时最多承担 2 个档案科技项目,3 年内有档案科技项目未完成的,不得申报新的档案科技项目。

   (三)经费保障

    自主选题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经费在资助额度内进行申报,项目所需经费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经费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

    三、申报程序

    (一)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自主选题和重点项目

    请相关老师于3月27日前将《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电子版发送至kyczc@caa.edu.cn。省档案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科技项目进行预评审,通过预评审的项目需在4月7日前登录“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l.saac.gov.cn)填写申报项目信息。

    (二)2023年度省档案科技项目

    请相关老师于4月25日前将《浙江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发送至yczc@caa.edu.cn。

 

 

联 系 人:虞思祺 

联系地址:南山校区1A308

联系电话:87164672

 

 

科研创作处

2023年3月23日


  附件: 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和浙江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doc
  附件: 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doc
  附件: 浙江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