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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省哲学社会科学各类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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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省哲学社会科学各类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教师:
  2008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各类规划课题(重大招标课题、常规性课题(含重点、一般、自筹经费课题)、后期资助课题、“学科共建”课题、文化研究工程专项课题、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思政教育研究专项课题、重大舆情调研专项课题、涉台专项研究课题等)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立项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足浙江、贴近实际、围绕大局,以浙江在新的起点上坚定不移地走“创业富民、创新强省”之路为主题,深入研究“着力推进自主创新和经济的转型升级,着力促进改善民生和社会和谐,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与民主政治建设,着力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着力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等事关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问题,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浙江新一轮率先发展提出新思路和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以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重点,抓住关键,全面推进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生动实践。
  二、2008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立项变动之处
  为了进一步引导社科界更好地围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展开研究,鼓励学者潜心研究、树立良好学风,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 
                    2008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课题(重大招标课题、常规性课题、后期资助课题、文化研究工程课题、马克思主义研究专项课题、舆情调研专项课题、涉台专项研究课题等)实行一揽子申报方式(基地项目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其变化如下:
  1、重大招标课题和应用对策类常规性课题的申报使用同一课题指南(详见附件)。《2008年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指南》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围绕“坚定不移地推进浙江改革开放,浙江经济转型升级重大问题,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浙江社会建设,推进我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政治体制的改革以及文化大省建设”等主题,共设立选题23项,这部分选题主要指导重大招标课题和应用对策类常规性课题的申报;第二部分为各类专项研究选题,共24项,分别指导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政)研究、重大舆情调研及涉台研究等常规性课题的申报。其中打“※”号的为重大招标课题选题。纳入指南的选题都是事关浙江全局,事关中国长远,迫切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每一问题都用文字对其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重点作了说明。申报者可以根据选题规定的范围和重点,选择某一问题,或从某一方面切入,自行设计课题进行研究。第三部分为今年文化研究工程的申报重点。
  基础理论研究类的常规性课题不设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自主选题,自由申报。但课题立项向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倾斜,重点扶持对学科发展以及对弘扬浙江精神、传承浙江文化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
  2、为进一步集中力量在一些重大问题研究上取得突破性进展,2008年重大招标课题申报推行“以问题为中心,重大招标课题与常规性课题联动攻关”的申报方式。即:申报重大招标课题的,除了提交本课题完整的研究设计外,还要求负责人围绕本课题,组织相关研究人员设计若干项与重大招标课题核心内容紧密相关的常规性课题,以形成系列研究。此类常规性课题的内容可以是为重大招标课题研究结论提供论据的实证调研,也可以是对重大招标课题所涉及的某个关键问题作更为深入的专题研究。获得立项的重大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有若干项相关常规性课题支撑,此类常规性课题可视为重大招标课题的子课题。与重大招标课题相关的各类常规性课题也可单独立项。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做好重大招标课题申报的整合工作。
  3、为进一步鼓励社科研究者树立潜心研究的良好学风,2008年度起,将以往“以成果形式”立项的课题直接改称为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课题”,并在同等条件下,加大对其的倾斜力度。申报后期资助的成果分人文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和社会科学应用对策类研究成果两类:前者应是接近完成(完成85%以上)且尚未出版的学术专著中文初稿,要求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后者应是已完成,但未提交相关部门使用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其主要内容应是围绕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问题做出的浙江发展新动向分析、改革探索新经验总结,影响浙江新一轮发展的新问题以及对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的新思路、新建议。申报后期资助的应用对策类研究成果不限字数,但要求具有充分的第一手调研资料,观点鲜明,分析透彻,能准确反映问题的实质,所提对策建议对决策有用。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工具书、论文(论文集)、教材、软件等暂不列入资助范围,已出版的成果、已公开发表或已提交有关部门的研究报告也不列入资助范围。
  “后期资助课题”评审单设指标。其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题的后期研究、成果的修改和出版。经费资助额度根据后期研究的需要、成果质量和出版要求分类确定,一般略高于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后期资助课题”申报者不得以同题申报其他类型的省社科规划课题,已获得省社科规划课题的也不得再以完成的成果重复申报“后期资助课题”。
  4、为了贯彻中央关于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的精神,2008年度设立优秀社科著作翻译类课题,旨在翻译浙江学人所著的反映浙江历史文化的优秀专著。该类专著必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并已有海外出版社资助出版的协议。翻译类课题为省社科常规性课题。
  5、2008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立项实行总量压缩,单项研究经费增加的做法。具体如下:
  调整“学科共建”课题参加的单位。“学科共建”参与单位仅为未设有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一般高等院校(含高等专科学院)。设立了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高等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以及市委党校不再参加“学科共建课题”的申报。“学科共建”课题申报的单位要求重新填写《共建学科登记表》,确定本单位“十一五”期间重点发展的学科(限两个二级学科)。该单位在“十一五”期间将围绕这两个学科进行“学科共建课题”的申报,在规定期间内不允许改变共建的学科。申报“学科共建”课题的项目应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承诺负责落实“学科共建”课题的经费。
  调整自筹经费课题(即往年的立项不资助课题)立项的范围。自筹经费课题的申报仅限于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再设立自筹经费课题。申报自筹经费课题者必须落实经费来源,由科研管理部门在申报表相应栏目中统一盖章证明。
  6、2008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评审的相关变化如下:
  各类规划课题采用分类梯度评审办法。即评审时,按省社科规划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包括青年、博士生课题)、“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的顺序依次评审,未获得前一类课题的项目,根据本人意愿及单位意见按顺序自动转入下一类型课题的评审。申报者在填写申报表时,应在课题类别的选项中做出明确选择(即在相应的选项中打“√”)。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专家根据申报课题质量确定,申报者不必注明是否申报重点或一般课题。后期资助课题和各类专项课题分类独立评审。
  应用对策类课题评审不再实行学科分类,而实行以问题分类进行初评的评审机制。因此,申报应用对策类课题的应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并请注明归属《课题指南》中的哪项选题。未列入《课题指南》的课题可作自选课题申报,但评审时设立一定比例加以限制。
  2008年度省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除上述变化之外,仍然设立青年、博士生课题和欠发达地区(专指丽水、衢州、舟山三市)课题。申报青年课题者(含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课题只限在读博士生申报。39周岁以下的博士生既可申报青年课题,也可申报博士生课题,但二者只选其一。欠发达地区课题应是为本地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的应用对策类研究课题和地方文史整理方面的课题。
  三、关于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
  2008年度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除已经开展申报的与上海江苏社科规划办联合启动的“长三角协调发展研究”和与省委政策研究室联合启动的“推动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研究”之外,本次指南中还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1、与浙江省教育厅联合启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研究,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省教育厅联合设立高等院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专项规划课题,面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定向招标。2008年研究共设立11项参考选题(见附件)。该专项课题由省社科规划办与省教育厅联合组织专家评审,要求自课题公布日起两年内完成,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或著作,课题经费为每项2—4万元。
  2、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启动的“社会重大舆情调研”专项课题。为及时收集社会公众对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国内外重大事件的思想反映,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难点,准确把握社会思想动态,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省委宣传部、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联合开展2008年省社科规划社会重大舆情专项研究课题招标工作。本次招标设立8个参考选题(见附件),申报者可据此设计研究课题。投标课题的设计要注重实证资料的收集、分析和提炼,注重提出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社会舆情专项研究课题要求在2008年10月底前完成,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舆情分析报告。所有成果统一通过《社会舆情专报》呈送省委领导和中宣部,未经省委宣传部舆情信息中心和省社科规划办同意,中标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先期对外发表研究成果。课题经费为每项1万元,由省社科规划办和省委宣传部舆情信息中心在课题研究成果鉴定通过后一次性支付。被中宣部、省委省政府决策采纳的课题研究成果,省社科规划办给予相应的奖励。
  3、与省台办联合启动的“涉台专项研究课题”。为了应对台湾局势和两岸关系的发展变化,加强我省涉台重大问题研究,进一步促进浙江对台工作的有效开展,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启动省社科涉台专项研究课题。本次研究共设立选题5项。经费资助标准为7000—10000元,由省台办在课题研究成果鉴定通过后一次性支付。鉴定获得优秀或被省委省政府决策采纳的课题研究成果,省社科规划办给予相应的奖励。课题完成时间为一年,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所有立项课题须在年底前写出基本观点及内容简要报告(3000字左右),报省社科规划办。
  上述三项专项研究课题立项后均为省社科规划课题(根据评审结果可以是重大、重点或一般课题)。
  四、关于课题完成时间和研究经费
  本年度立项的重大招标课题、常规性课题中对策性研究的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一年,其他类别的课题为一至两年,课题研究阶段从2008年7月1日起至完整的最终研究成果上报省社科规划办时止。重大招标课题和应用对策性研究项目不接受延期申请,到期未完成者,一律撤题。
  重大招标课题根据研究需要,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6至10万元。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所有立项项目须在年底前写出基本观点及内容简要报告(4000—5000字),报省社科规划办,并于2009年6月底前完成研究报告初稿,送专家审读,不得延期。常规性重点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3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1.5万元。
  五、申报要求
   本年度课题申报贯彻质量第一的原则,注意控制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在省社科规划各类课题中,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申请人必须在本单位指定期限内向科研部门报送全部申报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表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并签署明确意见,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省社科规划办。
  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0份),申报“后期资助课题”还需递交成果打印稿2份,配套的电子版申报书请发送至研创处信箱:yjczc@yahoo.com.cn 
                    。
课题申报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5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附件:1.课题指南
   2.课题申报表
   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研究创作处
                                 200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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