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4年度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人才培养项目采取机构申报方式,我院限报1-2项,现请各院系推荐选题,学院经评选后统一组织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
重点资助特殊的、急需的、紧缺的青年艺术人才和复合型艺术管理人才。
二、资助范围
主要指舞台艺术和美术、书法、摄影等专业人才的培养。
(一)舞台艺术包括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等艺术门类的创作、表演、经营管理、理论评论人才等。
(二)美术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 画、漆画、工艺美术等艺术门类的创作、经营管理、理论评论人才等。
(三)对获得资助的优秀青年艺术人才,本基金根据情况,策划组织成果展演、展览和学术交流等。
三、资助内容
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体现高层次、灵活性、多样化的特点,内容包括学习培训、交流釆风、创作实践等。
艺术专业高级人才培训项目重在艺术实践和经验传授,注重创新能力、艺术视野和专业技能的学习、提高与拓展。 2014年度人才培养推荐项目:
(一)舞台艺术编剧人才培训
(二)舞台艺术导演(编导)人才培训
(三)舞台美术设计人才培训
(四)音乐创作(作曲、合唱指挥)人才培训
(五)戏曲表演人才培训
(六)曲艺人才培训
(七)杂技表演人才培训
(八)木偶、皮影偶形设计、制作人才培训
(九)京胡等地方戏曲主奏人才培训
(十)戏曲传统舞台美术技艺人才培训
(十一)戏剧台词培训
(十二)经典保留剧目青年表演人才培训
(十三)艺术经营管理(负责人、制作人、出品人、舞台总监、策展人等)人才培训
(十四)美术创作人才培训
(十五)书法创作人才培训
(十六)摄影创作人才培训
(十七)艺术营销人才培训
(十八)工艺美术设计人才培训
(十九)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创意设计人才培训
(二十)新型城镇化建设创意设计人才培训
(二十一)民间工艺美术创意设计人才培训
(二十二)艺术理论评论人才培训
(二十三)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艺术人才培训
四、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面向设立三年以上的各种所有制机构或单位(“机构或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各级行政机关登记、注册和管理的机构或单位。),可申报1一2个资助项目。
(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为公益性项目,对教师聘请、学员食宿、培训场所租赁、艺术实践活动等方面进行资助,承担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机构不得收取学员学费等其他费用,不得与自行举办的其他培训项目拼班、交叉。
(二)申报人才培养项目的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不超过六个月;培训人数一般不少于20人。
(三)本年度人才培养项目确定后,根据承担人才培养 项目机构的申报情况,在本基金管理中心的监督下,由申报主体推荐或个人申报,择优遴选、确定参加人才培训的对象。
承担本基金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公益服务意识、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实施项目的设施条件、师资优势和良好信誉。
3、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4、有详实、新颖、可行的培训方案。
承担本基金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机构,应按竞争择优的遴选原则,确定培训对象:
1、热爱袓国,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2、有潜质、有才华、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在本专业崭露头角的艺术创作人才。
3、具有一定理论素养、实践经验和成长空间的艺术经营管理人才。
五、选题申报时间、方式
1、有申报意向的院系于6月26日前根据《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4年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表》(见附件)提交选题,内容包括项目方案、资源优势、可行性分析、培训目标和意义等,不超过500字。
2、选题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yang2268@126.com,纸质版盖章后交至研创处,研创处不提供统一格式。
3、每个院系限报1个选题。
联系人:王佳阳
联系电话:0571-87164691
科研创作处
、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