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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9

各在研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负责人:

  根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凡在研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均需参加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现就2017年度的相关项目检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包括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和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参加年检的项目类别包括: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年度项目等项目类别。

  二、要求

  1.2013年度(含)以前的各类项目,负责人需填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年度检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年度检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年度检查表》发送至研创处邮箱:kyczc@caa.edu.cn

  2. 2014年度(含)以后的各类项目,负责人需在系统中填写并提交《年度报告》(网址为:http://117.107.193.41/)。

  3. 项目如有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需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2)。

  4. 上述材料申报需在9月27日之前完成。

 

 

  科研创作处

  2017年9月18日


  附件2: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附件1:年度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