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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2015-2016年度省社科规划逾期未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2
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为切实加强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严肃科研纪律,推动课题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课题管理规定,省社科规划办决定对2015-2016年立项逾期未结项的课题进行清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5-2016年立项,至今未按计划结题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二、具体要求
  1.清理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2.届时未提交达到结题条件课题材料的,作撤题处理,并按相关课题管理规定,不再拨付预留经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课题。列入清理范围的课题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
  3.本次课题清理特别是撤题情况将与课题立项工作挂钩。请各课题管理单位进一步加强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管理,重视课题清理工作,督促课题负责人发扬优良学风,珍惜学术声誉,在规定时间内拿出高质量成果。
  4. 2015-2016年立项逾期未结项的课题清单由研创处另行通知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请各项目负责人对照立项文件与立项协议,及时完成结项工作。
  三、结题程序
  1.研究完成以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将项目结题材料交至研创处,经研创处审核盖章后递交至省社科规划办。省社科规划办在接收报送成果一个月内反馈审核审批意见,每月公布上月结题情况。省社科规划办不接收课题组自行报送的结题材料。
  2.结题材料包括:《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成果要报》、结题成果(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各一式2份。结题审批书表格与成果要报模板可在“研创网-下载中心”下载,或直接下载本通知附件。
 
  联系人:王佳阳
  联系电话:0571-87164672
 
  科研创作处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