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青年是社会上最富活力,最具创造力的群体,理应走在时代的前列”。全国青年美展是国家级综合性大展,本次展览旨在反映青年美术创作成果,倡导艺术创新的多样化,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培养和扶持青年美术家,推出更多高素质美术人才;激发青年美术家创作出更多优秀作品,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加人民精神力量。号召青年美术家坚持与时代同步伐,把握时代脉搏,聆听时代声音,从当代中国的伟大创造中发现创作的主题、捕捉创新的灵感,深刻反映我们这个时代的历史巨变,描绘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图谱,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推动美术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共同主办的“第七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简称“第七届全国青年美展”)。现将此次展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主办单位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三)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徐 里 谢 力 陈 瑶
副主任:马锋辉 高世名 余旭红 吴昌涛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书平 田忠利 田黎明 闫 平 许 江 苏新平 尚 辉
李劲堃 李 晨 李象群 李 翔 李 伟 杨晓阳 吴为山
何家英 陈 坚 陈金华 周京新 庞茂琨 胡 伟 鲁晓波
曾成钢 黎 明
展览办公室主任:杜松儒 王敏杰 汪 健
展览办公室副主任:孙同和 叶 瑛
展览编辑:阮林铁 张 洛
(四)评审委员会
第七届全国青年美展设评审委员会,评委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组成。
(五)监评委员会
第七届全国青年美展设监评委员会,监评委员会由主办单位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展览作品初评、复评工作进行监督。
(六)展出方式和规模
1. 展出时间:于2021年12月在浙江省展览馆举办“第七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届时将隆重举行开幕式。
2. 展出作品件数:440件(其中:中国画:100件、油画100件、综合画种:240件)
(综合画种包括:版画40件、雕塑40件、水彩·粉画40件、漆画40件、插图·连环画40件、综合材料绘画40件)
3. “第七届全国青年美展”将有计划安排国内巡展。
(七)参展要求
1. 参展作者年龄须在4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含)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2. 凡自2018年第六届全国青年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否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选送作品参展。
3. 每位作者只可展出一件作品。
4. 送展作品一律在背面填写报名表,应逐项填写清楚。报名表可从中国美协官方网站下载。
5. 对各画种送展作品的时间、规格要求见附件,请严格执行。
(八)作品评选
面向全国直接征稿,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
初评:送展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画种、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0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阮林铁,办公电话:010-59759379,信封备注:第七届青年美展。
复评: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称(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画种、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投稿材料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展览费用
第七届全国青年美展的费用,由主办单位申请财政拨款。
(十)宣传出版
1. 宣传:第七届全国青年美展实施方案发出后,通过各省美协对全国青年美展创作进行发动。在相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2. 出版:出版《第七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十一)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 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 由第七届全国青年美展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入选作品证书。
3. 入选第七届全国青年美展的作者具备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条件之一。
(十二)凡有送作品参加第七届全国青年美展的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
本实施方案有未尽事项,由第七届全国青年美展组委会授权第七届全国青年美展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第七届全国青年美展组委会
2021年7月
画种 |
展出数量 |
有关规定 |
中国画 |
100件 |
1.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作品装裱,可装成带有绫边的单片。如将作品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作品托裱必须结实不易破裂。 3.单片作品尽可能每幅作品装一个塑料筒或纸盒,塑料筒或纸盒上应粘贴报名表。装裱在硬板上的作品,须有外包装以免损坏画面,硬板背面粘贴报名表。 4.组委会将统一为作品配框,不收装轴作品。
|
油画 |
100件 |
1.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盒。 3.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画面背后粘贴报名表。
|
综合画种
|
版画40件、雕塑40件、水彩·粉画40件、漆画40件、插图·连环画40件、综合材料绘画40件
|
版画作品: 1.版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20厘米(宽)。 2.不展出版画原版。 3.作品邮寄可用五合板相夹或画筒、塑料筒。每幅作品应粘贴报名表。
|
雕塑作品: 1.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厘米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 2.材料包括:青铜,铁,木材,石材,不锈钢。特殊需要可用树脂材料,易碎易折损材料限用。 3.高浮雕作品参展应固定于自制可拆装落地展架。 4.全部展品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以螺栓连接各箱板,可二次使用,贴报名表。 5.不宜采用声、光、电等条件。
|
||
水彩·粉画作品: 1.水彩·粉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 2.水彩画如装镜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尽可能装纸盒,纸盒上粘贴报名表。 3.粉画作品须装镜框,考虑到粉画的特殊性,可用玻璃作镜面,镜上须粘贴纸胶带,并装入纸盒,纸盒上粘贴报名表。 |
||
漆画作品: 1.漆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200厘米(高)×200厘米(宽)(包括外框尺寸)。 2.漆画一般须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不装外框的作品须有专用包装,外包装上粘贴报名表。
|
||
插图·连环画作品: 1. 连环画作品要有内容提要,每件作品不少于10幅, 2. 插图作品要注明文本出处并附内容梗概,每组插图作品不超过5幅。 3.每幅作品尺寸不得超过50厘米×40厘米。 4.每幅作品要附文字说明,文字须编排处理并粘贴在作品上。 5.每件作品装入一个纸袋,纸袋上粘贴报名表。 |
||
综合材料绘画作品: 1.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10(厚)。 2.作品须自行装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箱。 3.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画面背后粘贴报名表。 4.参加终评的作品需具备最终展示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