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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厅文化科研项目结项要求与程序(5月、10月受理)

发布时间:2020-01-08

    浙江省文化科研项目每年5月和10受理结题,需要办理结题的老师应于每年5月中旬和10月中旬向研创处提交结题材料,办理结题手续。

    一、结题要求

    浙江省文化厅文化科研项目结题成果一般包括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其中,专著应正式出版;论文应在学术期刊正式公开发表;研究报告一般应附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采纳意见。

    注意:专著成果应提交原件;论文成果可提供复印件,一般应包括封面、目录、内容、封底。

    二、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向研创处提交《省文化厅文化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及研究成果一式两份,同时《省文化厅文化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电子版和成果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打包发至研创处邮箱 kyczc@caa.edu.cn .

    2、研创处审核签章后,递交至省文旅厅审核,符合结题要求的课题,由省文旅厅公布结题红头文件。

 


  附件: 1.省文化厅文化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doc
  附件: 2.省文化厅文化科研课题变更审批表.doc